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的相关活动。
三、联席会议的组成
1.召集人:学院党委书记时保吉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
2.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包括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党总支成员和学院办公室主任。
四、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研究部署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
2.协调推进:协调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3.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各系(部)、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责任到位。
4.教育培训:组织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意识形态工作能力。
5.舆情分析:定期分析学院内外的舆情动态,提出应对措施,防范化解风险。
6. 总结评估:总结评估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表彰先进,推广经验。
五、联席会议的召开
1.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2.会议议题:会议议题由召集人确定,各成员单位可提前提交议题建议。
3.会议准备: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包括通知参会人员、准备会议材料、记录会议纪要等。
4. 会议决议:会议形成的决议和决定,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并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进展情况。
六、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
1.信息共享: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意识形态工作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2.协同联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意识形态工作。
3.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4. 考核评价: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院年度考核体系,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七、联席会议的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学院为联席会议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2.技术支持:学院信息技术部门为联席会议提供技术支持,确保会议信息化、智能化。
3. 人员培训:定期对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